拥有五十年职业教育辉煌历程的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位于钟灵毓秀、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大连市金普新区。她的前身为大连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8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学院独立设置,成立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是辽宁及东北地区唯一一所轻工类高等职业院校,也是大连地区唯一一所省属公办高职专科院校。2015年学院进入省示范校建设行列。
学院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占地面积1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091人。拥有各类专业工作室、教学实训室77个。专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及毕业生顶岗实习基地200个。馆藏纸质图书36.5万册,各类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000余万元。
学院经过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逐步形成了“质量立校、特色名校、人才强校、开放兴校”的办学理念及发展战略,紧密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战略,根据辽宁省及大连市区域经济发展与城市发展特色,有针对性地调整专业结构,明确培养方向,大胆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为辽宁省轻工和消费产业高等职业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现有六系二部。即纺织服装系、艺术设计系、经贸管理系、航空服务系、计算机系、机电工程系、基础教学部和体育教学部。开设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人物形象设计、市场营销(服装品牌管理)、服装表演、纺织品检验与贸易、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商务英语、商务日语、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财务管理、会计、休闲服务与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连锁经营管理、移动商务、空中乘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等艺、文、工、管四大类34个专业,已形成纺织服装类、艺术创意类、现代服务类、电子信息类、先进制造类五大专业群。其中,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被评为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试点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控技术、酒店管理等8个专业被评为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或品牌(特色)专业,这些专业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学院现有教职工 345 人,专任教师24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 70 余人。现有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专业带头人5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 2 人,省级青年教育科研骨干教师 2 人,2 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全国十佳服装制版师 2 人,国家青年服装设计师 1人,辽宁省十佳服装设计师、十佳版型师12人,大连市十佳服装设计师 2人,大连市十佳服装设计成就奖 4人。学院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项、辽宁省财政支持的创新型实训基地建设项目3项、辽宁省发改委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项、辽宁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3项;省级精品课程12门;省部级教学成果奖32项;主持省级以上教改项目83项;4项服装类加工贸易单耗标准通过国家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鉴定;获辽宁质量技术监督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获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经济研究成果三等奖1项;参与的科研项目获教育部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辽宁省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为企业提供产品研发、设计以及技术服务项目137项;获各类专利14项;教师主编国家级精品教材、省级精品教材及国家级规划教材20部;师生制作的课件有89部在省级以上课件大赛中获奖,其中国家级一等奖1部,二等奖11部,三等奖10部。
学院独立办学以来,有403人次的学生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其中获国家级竞赛一等奖、金奖共计30人次。我院服装专业学生在大连服装节举办的省市服装院校擂台赛中已连续7年获得团体冠军,实现“七连冠”。获得“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特别组织奖”、“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特殊贡献奖”等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团体奖近40项。
学院的办学特色和整体实力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近几年毕业生的就业率平均超过96%,先后荣获全国青年创业教育2010年度先进集体、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辽宁省文明校园、辽宁省平安校园、环境友好学校、辽宁省花园式单位、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服装行业优秀人才培养院校奖、辽宁省高校文明食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基层单位等称号。
未来的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将站在更高的起点上,秉承“自立自强、砺能笃行”的校训精神,弘扬“厚德善学,务实创新”的校风,进一步深化教学内涵、优化教学条件、提升教学质量,在建设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示范性轻工高职院校征程中,扬帆远航,为国家培养更多的高等职业技术人才。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专业:
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
单独招生报名条件:
1. 已参加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 空中乘务专业、服装表演专业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应届中职毕业生。
3.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空中乘务招考条件:
身高:女生:164-175cm;男生:174-185cm;
视力:每眼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无色盲、色弱;
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牙齿整洁;
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无明显内外八字步。
注:经面试入围的考生参加并通过按空乘服务人员相关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若考生未达到以上标准,不建议报考空乘专业,否则,学校不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4. 报考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需符合我校服装表演招考条件:
女生身高不低于168cm,男生身高不低于185cm,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肢体协调能力强。无纹身、无明显疤痕者。
5. 鉴于专业的职业特性及就业要求,报考酒店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6.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单独招生录取办法及原则:
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学校根据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空中乘务专业、服装表演专业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中职生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方可获得录取资格。对酒店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空中乘务专业、服装表演专业、市场营销(服装品牌管理)、纺织品检验与贸易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除了划定笔试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还要划定面试考试合格线。
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一)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人物形象设计、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等8个专业录取办法:
以考生笔试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成绩相同时,以综合素质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英语、语文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二)市场营销(服装品牌管理)、纺织品检验与贸易等2个专业录取办法:面试合格者,以考生笔试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成绩相同时以综合素质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英语、语文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三)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环境艺术设计等4个专业录取办法:面试合格者,在考生笔试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上,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相加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英语、语文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四)空中乘务专业、服装表演专业录取办法:
笔试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面试考试合格的考生,以面试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按面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面试考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笔试考试成绩也相同时,以综合素质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英语、语文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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