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中职生)
2019-03-12 12:3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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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中职生) 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19年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报名条件并办理报名手续、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人年) |
专业咨询电话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5 |
5000 |
0411-86871289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40 |
5000 |
0411-86402295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40 |
5000 |
软件技术 |
40 |
5000 |
会计 |
80 |
4800 |
0411-82140029 |
旅游管理 |
80 |
5000 |
0411-62614315 |
酒店管理 |
80 |
5000 |
合计 |
415 |
|
|
说明:1.考生所报专业应与中职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招生计划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计划为准。
3.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dlvtc.edu.cn),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志愿设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与中职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志愿。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5月27日-6月11日。
2.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考试费
请考生于6月12日15:00后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于6月14日14:00前通过电话向招生办(0411-86402285)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截止时间:6月16日。
缴费标准:依据辽宁省物价局和辽宁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明确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政策的复函》,每位考生报名考试费为120元。
报名考试费退费说明:资格审核通过并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因重复缴费的,予以退回多缴纳的报名考试费;因各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退回报名考试费。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请于6月20日-6月21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
4.考试时间:6月22日。
四、考试办法
入学考试分为“文化课+专业基础理论+专业技能”三部分,总分为500分。其中,文化课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300分;专业基础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考试方式为实际操作,满分100分。
考试日程安排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考试方式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汽车维修与检测技术 |
数学、语文、英语 |
笔试 |
上午9:00-11:30 |
南关岭校区 |
专业基础理论 |
笔试 |
下午13:00-14:00 |
专业技能 |
操作 |
下午14:30-15:30 |
物联网应用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
软件技术
会计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
数学、语文、英语 |
笔试 |
上午9:00-11:30 |
夏家河校区 |
专业基础理论 |
笔试 |
下午13:00-14:00 |
专业技能 |
操作 |
下午14:30-15:30 |
注:1.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关于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考试大纲,可登录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录取办法
1.录取控制线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文化课成绩,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达到控制线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专业基础理论+专业技能”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基础理论+专业技能”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技能、专业基础理论、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已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单独招生院校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的考试及录取。凡是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为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纪检监察处安排人员汇总成绩,由相关人员及负责领导签字后交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成绩复核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负责接待成绩异议考生,由教务处负责分数复核,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负责将分数复核情况告知考生;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负责公布查询电话,分数查询和复核时间为6月24日9:00—11:00。
2.命题与考务说明:依据辽宁省教育厅[2019年]11号文件《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参照辽招考办字[2017]61号文件《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我校制定《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申诉请联系:0411-86402316。
4.招生咨询电话:0411-86402285;0411-86400601-8201。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承认高考体检结果,入校后组织体检复查。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单招新生与统招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录取规定进行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或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5月27日-6月11日 |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
2 |
6月12日-6月16日 |
资格审查、网上缴费 |
3 |
6月20日-6月21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4 |
6月22日 |
考试 |
5 |
6月23日 |
评卷、汇总成绩 |
6 |
6月24日-6月25日 |
公布成绩、录取 |
7 |
6月26日 |
公布预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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