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水利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单招报名条件
1.符合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高中考生。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单独招生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科类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计划数 |
备注 |
1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方向) |
550204 |
理工 |
3 |
5000 |
40 |
如果学费有调整,以辽宁省物价局当年批准的学费收费标准为准。 |
2 |
水利工程 |
550201 |
理工 |
3 |
5000 |
40 |
|
3 |
工程造价 |
540502 |
文理 |
3 |
4500 |
40 |
|
4 |
工程测量技术 |
520301 |
理工 |
3 |
5000 |
40 |
|
5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
520304 |
理工 |
3 |
4500 |
40 |
|
6 |
市政工程技术 |
540601 |
理工 |
3 |
4800 |
40 |
|
7 |
园艺技术 |
510107 |
文理 |
3 |
4700 |
50 |
|
8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550101 |
理工 |
3 |
5000 |
35 |
|
9 |
水土保持技术 |
550401 |
文理 |
3 |
5000 |
35 |
|
10 |
食品加工技术 |
590101 |
文理 |
3 |
4800 |
50 |
|
11 |
供用电技术 |
530102 |
理工 |
3 |
4500 |
40 |
|
12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560203 |
理工 |
3 |
4700 |
40 |
|
13 |
通信技术 |
610301 |
理工 |
3 |
4500 |
45 |
|
14 |
农业经济管理 |
510118 |
文理 |
3 |
4500 |
35 |
|
15 |
物业管理 |
540703 |
文理 |
3 |
4500 |
40 |
|
16 |
工商企业管理 |
630601 |
文理 |
3 |
5000 |
40 |
|
17 |
物流管理 |
630903 |
文理 |
3 |
4500 |
40 |
|
合计 |
|
|
|
|
690 |
(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说明: 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三、单招报名、资格审查、缴费与确认
(一)报名
1.报名形式:单独招生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3月20日-4月9日
3.报名网址:http://zszx.lnslzy.cn(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
(二)资格审查
辽宁省招考办将对报考我院考生的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考生请于4月11日登陆学院招生网站(http://zszx.lnslzy.cn)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缴纳考务费
请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4月12日、13日缴纳考务费,具体缴费方式详见2016年单独招生缴费说明(详见招生网站)。
(四)准考证打印
已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须在4月14日、15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五)打印报名信息表
参加考试的考生请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于报到当日交于学院。
四、命题及考试
(一)命题
1.学院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根据高职特点和学院实际制定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由学校组织命题。
2.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二)考试
文化课考试(笔试):数学、语文,每科满分150分。
综合素质考试(笔试):详见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满分60分,计入总分。
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
2016年4月17日 |
9:00-12:00 |
文化课笔试 |
辽宁水利职业学院 |
13:30-14:30 |
综合素质笔试 |
五、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
志愿表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栏。
六、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1.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综合素质成绩,满分总分360分。
2.录取控制线
我院单独招生录取时,将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总成绩最低分数要求,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才有机会被录取。
3.录取原则
对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按照“分数(总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对专业志愿(含志愿顺序)、总成绩均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综合素质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安排专业录取。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七、录取审核
1.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预录取结果。
2.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3.发放录取通知书;
4.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参加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八、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10号
邮政编码:110122
电话:024-89872692、89872672、89706566
传真:024-89878806
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3月20日-4月9日 |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
4月10日 |
审查报名学生的参考资格 |
4月11日 |
网上公示资格审查结果 |
4月12、13日 |
资审合格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打印报名信息表 |
4月14日、15日 |
考生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表 |
4月17日 |
组织考试 |
4月18日-4月19日 |
评卷、汇总成绩 |
4月20日 |
公布成绩、预录取 |
4月21日 |
公布预录取信息、考生网上查询预录取结果 |
4月25日 |
省招考办审批预录取结果 |
5月10日 |
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结果、邮寄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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