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2016-12-30 14:34 来源:
各院校网站人浏览
为进一步探索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改革,我院将于2015年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1、已参加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2、身体健康情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2015年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招生计划 |
学制 |
招生对象 |
学费
标准 |
备注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 |
文理兼招 |
35 |
三年 |
高中生 |
4500元/年 |
|
工程测量技术 |
理科 |
35 |
三年 |
高中生 |
4500元/年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文理兼招 |
35 |
三年 |
高中生 |
4500元/年 |
|
建筑工程技术 |
文理兼招 |
35 |
三年 |
高中生 |
4500元/年 |
|
|
合计 |
140 |
|
|
|
|
说明:1、填报志愿时以学院招生网公布的计划为准执行。
2、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经录取后,与统考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收费标准、就业安置、升学考试、入伍参军等方面)。
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入校后不能调转专业。
三、报名、填报志愿等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填报志愿要求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也可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20日-4月12日(截止到4月12日16:00);
3、填报志愿: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可按先后顺序报两个志愿,同时设置了“专业服从调剂栏”;文科生只能报文理兼招专业。
4、报名网址:http://www.lndzxy.com
(二)资格审查
学院申请省招考办对报考我院考生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审核,与高考报名信息不符者,取消考试资格。资审合格考生名单将于4月15日在学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lndzxy.com ),请广大考生及时查询,同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报考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报考费标准:200.00元/生
2、缴费方式:
1)、现场缴费:到校报名的考生可直接到学校财务处缴费,外地考生也可在到校现场确认个人信息时到财务处缴费。
2)、汇款缴费:网上报名的考生将报名费汇入我院财务账户。 汇款缴费的考生请到各银行窗口办理并索要、保存好汇款回执单,汇款后将汇款回执单(标注考生姓名、考生号、联系电话)传真到0415—6229900,以便核查。
学院账户: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
账 号:070701030922105053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东人民广场支行
咨询电话:0415——6225608
(四)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已缴费的考生请于4月17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在一张A4纸)、《报名信息表》、《诚信考试承诺书》到学院现场确认信息。同时领取准考证。
地点: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教学楼(2)二楼招生办
四、考试及命题
1、命题方式:学校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根据高职教育特点,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由学校组织命题。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2、考试科目及分值:文化基础测试30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综合能力测试200分,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包括文学常识、基本数学运算、史地基础、言语表达能力、时事要闻、判断能力等。总计500分。
3、考试时间安排:
时 间 |
考试科目 |
测试形式 |
4 月 18 日 |
上午8:30——11:30 |
文化基础测试(数、语) |
笔试 |
下午13:30——15:30 |
综合能力测试 |
笔试 |
注:考试时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准考证上要求的必带物品
五、录取办法:
1、考生成绩: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课成绩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及政策加分组成。加分政策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实行。
2、录取原则:学院综合考虑各方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以综合能力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文化课和综合能力成绩仍相同,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方式:学院考试结果查询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23。考生可通过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查询,也可拨打学院招生电话查询(0415—6228800 6275008 6229900)
六、录取审核:
1、4月27日,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发放录取通知书;
3、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辽宁省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调整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七、违规处理:对在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将违规情况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免责声明:
所有地址从“www.lndkdz.com”开始的网页信息主要来源于各院校网站及当地教育考试院,辽宁单考单招网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请以各高校及官方正式公布数据为准。如果您 发现网页当中的任何错误,联系我们改正,谢谢!
扫一扫关注单考单招公众号
最新一手单考单招资讯发布单考单招最全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