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省教育厅:
为保证我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政策要求及指示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辽阳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条件
(一)具有参加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二)具有参加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请其它外语语种考生慎报。
二、时间安排
三、单招计划
2016年辽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计划(高中生适用)
招生专业 |
计划 |
学制 |
科类 |
学费 |
备注 |
学前教育 |
120 |
3年 |
文理兼招 |
4600 |
师范类 |
小学教育 |
100 |
3年 |
文理兼招 |
4200 |
师范类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35 |
3年 |
文理兼招 |
4200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0 |
3年 |
文理兼招 |
420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0 |
3年 |
文理兼招 |
4200 |
|
移动通信技术 |
50 |
3年 |
文理兼招 |
4200 |
|
会计 |
100 |
3年 |
文理兼招 |
4600 |
|
市场营销 |
80 |
3年 |
文理兼招 |
4200 |
|
酒店管理 |
50 |
3年 |
文理兼招 |
4200 |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50 |
3年 |
文理兼招 |
42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00 |
3年 |
理科 |
4600 |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100 |
3年 |
理科 |
4600 |
|
合计 |
885 |
|
|
|
|
注:1、招生计划以省计划部门公布为准。
2、收费标准拟调整为4600元,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2016年辽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计划(中职生适用)
招生专业 |
计划 |
学制 |
学费 |
学前教育 |
80 |
3年 |
460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5 |
3年 |
4600 |
合计 |
115 |
|
|
说明:考生所报高职专业要与中职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报名填报志愿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填报志愿时间:3月17日至4月11日
(二)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www.419.com.cn。2、到学校现场报名。
五、资格审查与确认
(一)报考考生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二)学校将申请省招办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认证,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特别提示:由于中职生的高考报名时间在单独招生录取之后,所以被录取的中职生必须按时自行参加高考报名,中职生高考报名结束后我校将对被录取的中职生进行资格审查,未报名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及缴费事项
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16日17时前到学校领取准考证(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网上自行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并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命题与考试
(一)命题:学校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在辽宁省的高考考试大纲范围内命题。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流程和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二)考试
1、考试时间:4月17日上午9点30分。
2、考试形式(中职生、高中生适用):分面试和笔试
当确认某一专业考试人数不满招生计划数或与计划数相同时,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只需要参加面试;当确认某一专业考试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需要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中职生、高中生适用):语、数、外一张卷,总分200分,语文100分,数学50分,外语50分。时间为2小时。
4、考试地点:辽阳职业技术学院
八、录取时间、录取办法及其它
(一)录取时间:4月19号
(二)录取原则:在省教育厅、招考办及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公开、公平、公正录取。
(三)录取办法
1、专业志愿优先。我院单招设1个一志愿,2个平行志愿及服从志愿。
2、只需要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合格即预录取。
3、笔试考生,学校划定录取控制线,按考生总分从高至低择优录取;成绩相同者,按语、数、外成绩排序录取。
(四)录取审核
考生需在学校指定时间到校进行录取确认,不按时确认又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校根据录取办法提出预录取名单,并报省招考办备案。
(五)相关说明: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不能参加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调整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九、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5月11日学校网站查询正式录取结果。
十、录取备案时间
4月23日至24日
十一、组织机构
学校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十二、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对存在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进行责任追究,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三、监督电话:2480066
十四、联系方式
地 址:辽阳市铁西路150号
邮政编码:111004
传 真:0419-2480096
咨询电话:0419-2480096 2480098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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