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已参加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高中考生。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招生计划
说明:1、新生入学后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2、招生专业志愿设置三个有序志愿及服从专业调剂。3、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厅省招办公布为准。
三、报名、资审、缴费与领取准考证
(一)报名:1、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http://www.fvti.com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流程在网上报名、填报志愿。2、学院现场报名到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时间:3月13日-4月4日(15:00)。
(二)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申请辽宁省招考办协助进行审核,考生请于4月6日登陆我院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三)按照普通高考报名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考务费120元/生。考生请于4月7日到校缴纳考务费并凭缴费凭证领取单独招生准考证。
四、命题及考试
1、学院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在辽宁省的高考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由学院组织命题。命题、试卷印刷、试卷保存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流程和保密规定执行。
2、考试方式:(1)文化考试科目:数学、语文,每科满分150分。(2)技能考试:学院成立技能考试专家组,根据高职专业特点制定技能考试大纲,满分200分。
3、考试时间
4、考试地点:抚顺职业技术学院
五、评卷
评卷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聘请有关人员组成评卷组,实行集中封闭评卷。
六、录取办法
1、考生成绩: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满分500分。2、录取原则: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以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技能考试成绩也相同时,理工类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史类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1)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发放录取通知书。
(3)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参加辽宁省2017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八、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报到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我院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工作时间安排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辽宁省抚顺经济开发区旺力街
联系电话:024-53909888 53909892 57510297
传真: 024-53909888 招生咨询QQ群:462129796
网址:http://www.fvti.com 邮编:11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