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制(年) |
招生计划 |
科类 |
学费(元/年) |
备注 |
1 |
护理 |
3 |
40 |
文理 |
4800 |
|
2 |
护理(涉外护理) |
3 |
40 |
文理 |
4800 |
|
3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3 |
20 |
文理 |
4800 |
|
4 |
口腔医学技术 |
3 |
20 |
文理 |
4800 |
|
5 |
医学美容技术 |
3 |
40 |
文理 |
4800 |
|
6 |
药学 |
3 |
10 |
理工 |
4800 |
|
7 |
药品生产技术 |
3 |
20 |
理工 |
4800 |
|
8 |
康复治疗技术 |
3 |
10 |
理工 |
4800 |
|
注: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符合辽宁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考生均需参加辽宁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我院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要求考生通过学院官网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考生号需到考生所在高中教导处查询。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14日至3月30日中午12点截止。
3、报名网址:http://www.lntlhc.com(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
4、学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省招考办进行终审。资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否则不予参加考试。请考生注意浏览学院官网(http://www.lntlhc.com)。
5、资审合格的考生需网上缴纳考务费:120元。
6、考生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没有缴纳报名费的考生系统不予支持打印准考证。
7、资审合格的考生将于2017年4月8日到铁岭卫生职业学院参加考试,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符合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017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事项 |
3月14日-3月30日12:00 |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
3月31日 |
报名考生资格审核 |
4月1日-4月4日 |
考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纳考务费、打印准考证 |
4月8日 |
组织考试 |
4月9日-4月10日 |
评卷、汇总成绩 |
4月11日 |
成绩公示、考生成绩查询 |
4月12日8:30-12:00 |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到校“查分” |
4月13日 |
录取 |
4月14日 |
公布预录取结果,考生网上查询 |
4月17日 |
预录取结果报省招办审批备案 |
四、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1、考试科目:入学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科目为语文、数学,各150分,满分300分,其中语文含职业适应性测试,占75分。学院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试卷由铁岭卫生职业学院组织专家组统一命题,并按省招考办要求组织考试、测试及阅卷工作,最后将考试成绩报省招考办备案。
2、考试时间:2017年4月8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表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17年4月8日 |
8:00-10:00 |
语文(含职业适应性测试) |
10:20-11:50 |
数学 |
3、考试地点:铁岭卫生职业学院。(地址:铁岭市新城区钟山路21号)
五、录取工作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网上录取,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各科类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成绩优先录取。
2、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录取结果在网上公布。
4、发放录取通知书。
5、按教育部规定,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再参加辽宁省2017年普通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