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2018-03-13 15:5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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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辽宁省教育厅: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8】1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2018年我院单独招生的实际情况,我院特制定了2018年单独招生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组 长:关昕
成 员:张贵武、李红军、国振坤
(一)领导组办公室主任:国振坤
成员:赵静、李楠、蒋李、刘黎鑫、何生勇、王家坤、赵红霞、聂炳旭、田梓辰、尹璐
负责协调单独招生各小组工作;正确把握单独招生的有关政策。
(二)纪检监察组:王丽娜
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和岗位职责,严明工作纪律;追究违纪人员责任;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考务工作组:初明、周立国、李艳
负责单独招生工作文化基础测试的命题、组织考试、评卷等工作;负责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结业成绩的测算。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8】11号)精神,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辽招考办【2017】61号文件,特制定我院命题考试管理办法,详见附件。
(四)宣传组:田惠
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网上报名的技术支持,保证学院网站的正常运转;负责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发布单独招生的有关政策、程序、规定和工作进程。
(五)录审组:赵静、赵红霞
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章程的制定和上报;招生专业和计划的审定;报名工作的组织和宣传;印制招生简章;按规定录取考生并上报省招办备案;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组织已录取学生报到。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 |
计划 |
学制 |
招生对象 |
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
三 |
高中 |
|
中职 |
2 |
汽车电子技术 |
|
三 |
高中 |
|
中职 |
3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
三 |
高中 |
|
中职 |
4 |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
|
三 |
高中 |
|
中职 |
5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
三 |
高中 |
|
中职 |
6 |
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商务) |
|
三 |
高中 |
7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
三 |
高中 |
8 |
交通运营管理 |
|
三 |
高中 |
9 |
互联网金融 |
|
三 |
高中 |
10 |
资产评估与管理 |
|
三 |
高中 |
11 |
保险 |
|
三 |
高中 |
|
中职 |
12 |
会计 |
|
三 |
高中 |
|
中职 |
13 |
物流管理 |
|
三 |
高中 |
|
中职 |
凡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且符合我院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者,均可登陆我院网站(网址:http://www.dlqcxy.net)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我院官方网站(http://www.dlqcxy.net ),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
第一阶段:2018年3月1日—4月5日
第二阶段:2018年6月4日—6月28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开始后,我院将逐一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到我院招生办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位考生报名考试费为120元。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一个工作日后在学院官方网站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第一阶段考试时间:2018年4月7日(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考生);
第二阶段考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报名参加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考生)。
四、考核办法
高中考生考核方式采取笔试,考试科目:数学、语文、综合素质测试,总计300分。中专、技校考生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形式加专业综合课加专业技能测试。笔试考试科目:数学、语文、英语、专业综合课、技能测试总计500分。
考核具体日程安排
测试科目 |
测试方式 |
考生类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语文、数学 |
笔试 |
高中生 |
4月7日 |
9:00-11:00 |
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
语文、数学、英语 |
笔试 |
中专技校 |
专业综合课 |
笔试 |
中专技校 |
4月7日 |
13:30- 15:00 |
专业技能测试 |
实操 |
中专技校 |
15:30- 16:30 |
语文、数学、英语 |
笔试 |
中专技校 |
6月30日 |
9:00-11:00 |
专业综合课 |
笔试 |
中专技校 |
13:30- 15:00 |
专业技能测试 |
实操 |
中专技校 |
15:30- 16:30 |
注: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安排为准。
五、成绩公布
我院单独招生总成绩于4月8日和7月1日在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查看(http://www.dlqcxy.net)。对成绩若有疑问,可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0411-86446573。
六、录取程序及规则
(一)我院单独招生录取严格遵循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成绩及时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我院单独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以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我院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五)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辽宁省2018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六)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七)我院根据辽宁省招生办公室的备案结果,下发录取通知书。单独招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予以公示。
(八)录取数据由辽宁省招生办公室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九)我院单独招生录取时间第一阶段4月8日、第二阶段7月1日,录取结束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规定
(一)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致。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二)录取考生的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标准。
(三)录取考生入学后不予调整专业。
(四)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八、申诉和举报
申诉电话:0411-86446075;举报电话:0411-86446573
九、咨询电话及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411-86447739、86446929、86510638
学院网址:http://www.dlqcxy.net
微信公众号:dlqc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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