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交报名考试费120元(注:查询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可以交费)。考生通过当地银行进行汇款,汇款时务必注明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后4位)。汇款银行及账号见下表:
6、考生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没有交纳报名费的考生系统不予支持打印准考证。
7、考生到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参加考试(报考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考生到我校测量身高),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各工种技能考核的考生还须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8、报名缴费成功后,费用一概不退。
五、命题与考试
依据辽宁省教育厅(辽教发〔2018〕11 号)文件《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参照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学院制定《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
(一)命题与考试:
文化课考核+技能考核+面试
1、文化课
满分200分:考核语文(100分)+英语(100分)。
(铁道机车专业满分300分:语文100分+英语100分+数学100分)
试卷由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组织专家组统一命题,并按省招考办要求组织考试及阅卷工作,最后将考试成绩报省招考办备案。中职生文化课考试题库为辽宁省中职升学考试近十年考试真题。2、技能考核
(1)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
技能考核:英语口语表达(50分)、演讲与礼仪(50分)、健美操或舞蹈(100分)。考纲另附。
(2)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
技能考核:计算机基础知识(100分)、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100分)。题库另附。
(3)铁道供电技术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动车组检修技术专业、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专业、电梯工程技术专业。
技能考核:以考生报考提供职业资格证书为准,依据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工考核标准,考核实际操作。考生须提供技能证书原件方可参加技能考试。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题库另附。
(4)铁道机车专业
技能考核:专业综合课(100分)
3、面试
面试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报考计算机网络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生不需要参加面试)。面试标准另附。
(二)考试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考试时间安排(针对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的中职考生)
(2)第二阶段考试时间安排(针对已报名参加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考生)
(三)考试地点: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路17甲5号)
六、录取与审核
(一)考生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考生需具备招生计划中各专业报考要求,方有可能录取。
(二)录取原则
按志愿优先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1、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课总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作为录取的必要条件。以文化课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总分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技能成绩也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按语文、英语科目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以上成绩都相同,单独加试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铁道供电技术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动车组检修技术专业、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专业、电梯工程技术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课总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合格且技能考核合格作为录取的必要条件。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按语文、英语科目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以上成绩都相同,单独加试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铁道机车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课总成绩达到120分及以上。录取时按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排名高者优先录取。若以上成绩都相同,按专业综合课考核成绩排名高者优先录取。
(三)审核工作
1、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经省招考办审核如果出现考生被我校和其他院校同时录取,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我校提出同意录取或放弃录取的申请(书面申请),否则不能被我校录取。
3、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考生可在单招报名系统中查询预录取结果。预录取名单经省招考办审核通过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4、按教育部规定,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再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5、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将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等方面的复查。如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监督电话
1、严格纪委监察。学校纪委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学校纪委监察电话:024-62454757
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第一阶段)
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第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