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18〕11号)精神,我校2018年高职专科普通类专业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为做好我校单独招生相关工作,拟定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已参加2018年辽宁省高考报名,获得高考考生号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招生计划
辽宁传媒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专业计划表
序号 |
专业(方向)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1 |
动漫制作技术 |
3年 |
|
2 |
建筑室内设计 |
3年 |
|
3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年 |
|
4 |
市场营销 |
3年 |
|
注: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备案为准,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三、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要求考生实名注册报名,考生号需到所在高中教务处查询。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10日至3月30日 (截止时间3月30日 16:00)。
3.报名网址:辽宁传媒学院网站http://www.lncu.cn/,点击“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网络报名系统提示,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志愿设置:第一志愿1个、参考顺序志愿3个,同时设置“愿意服从专业调剂”栏。)。
4.缴纳报名考试费: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120元/生。
5.交费方式:
(1)网上缴费:3月10-30日16:00,交费网址为http://www.lncu.cn/。
(2)现场缴费:3月10-30日,到辽宁传媒学院计财处(德能楼1楼)交费。
注:缴费时间截止到3月30日16:00,逾期未缴费者视其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资格。
6.资格审查:
辽宁省招考办将对报考我校考生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与考生高考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基本信息与高考报名信息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考生请于4月5-7日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情况。资格审查合格考生请于4月8-13日登录我校网站http://www.lncu.cn/按步骤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命题与考试
1.命题:我校自主命题考试。考试大纲将于3月20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lncu.cn/)。
2.考试科目:文化考试+技能考试。
⑴文化考试科目:语文150分、数学150分,满分300分。
⑵技能考试:技能考试满分200分。
⑶总分为500分。
⑷考试方式:文化课考试为笔试,技能考试为现场技能测试(考生需自带剪刀、裁纸刀、直尺、双面胶、铅笔、橡皮、黑色中性笔)。
3.考试地点:辽宁传媒学院
4.考试时间:4月14日(周六)
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表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4月14日 |
语文8:30—10:00 数学10:30—12:00 |
文化考试 |
技能测试13:30—15:30 |
技能考试 |
入考场时间:每场考试前30分钟入场。
五、评卷工作
所有试卷按国家规定进行封卷与评卷,由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纪委、督导检查监督。
六、录取办法及录取审核
录取工作在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学校纪委、督导的监督下进行。
1、录取办法:
按考生总分划定录取控制线。在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数超过计划数的专业,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按技能考试、文化考试成绩高者排序录取;第一志愿生源数不足计划招生数的专业按参考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2、录取审核:
(1)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2)预录取名单经省招考办审核通过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3)经省招考办审核如出现考生被我校和其他院校同时预录取时,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我校提出同意录取或放弃录取的申请,否则不能被我校录取。
(4)按照教育部规定,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辽宁省2018年普通高考。被录取的考生在收费标准、学籍注册、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七、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1.考试成绩查询:考生于4月21-22日9:00-11:00可通过登陆辽宁传媒学院网站(http://www.lncu.cn/),查询考试成绩。
2.录取结果查询:我校将于4月30日开通单独招生录取查询系统,考生上网查询预录取结果。(网址:http://www.lncu.cn/)
八、学生入学后的相关政策
1.被录取学生入学后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学生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达到毕业条件,颁发与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录取学生相同的学历证书。
2.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学生的收费标准与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录取学生的收费标准相同。
九、监督机制与责任追究制度
我校单独招生工作在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督导处、党政办的全程监督下,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我校与单独招生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签订考试安全责任状,与有关工作人员签订考试保密责任状,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工作人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其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24-89745550、89745560
十、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
邮编:110136
电话:024-89745555、89745666、89736675、89736676
网址:http://www.lncu.cn/
附件: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表
辽宁传媒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
3月10日-3月30日16:00 |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费 |
4月1日-4月7日 |
资格审查 |
4月8日-4月13日 |
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
4月14日 |
组织考试 |
4月15-4月20日 |
阅卷、评分 |
4月21-4月22日 |
考生查询成绩 |
4月23日 |
学校预录取 |
4月27日 |
省招考办审批预录取结果 |
4月30日 |
公布及查询录取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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