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警察学院2018年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单独招生简章如下:
一、专业简介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是辽宁警察学院举办的高职教育,于2016年建立并招生。2018年经辽宁省教育厅审批开始单独招生。本专业采用校企业合作办学模式,与北京广慧金通教育集团公司联合办学,是学院发挥办学优势、适应民航事业发展需要、搭建民航空中安全保卫职前职后教育、拓宽学院办学空间而设置的新专业。学历层次为大学专科,全日制普通类,学制三年。
(一)主要开设课程: 防卫与控制、客舱非法扰乱行为处置、犯罪心理学、民航安保法律法规、中国民航发展史、民航英语、民航服务礼仪、民航乘务员基础教程、民航客舱设备操作与管理、民航客舱安全管理、民航客舱服务与管理、体能训练等专业课程。
(二)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民航强国建设需求、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 熟练掌握所学专业技能和国内外航空服务业务,且作风顽强、纪律严明的高素质民航空中安全员、乘务员和空港机场地面应用与管理人才。
(三)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推荐到国内和国际各大航空公司担任民航安全员、民航乘务员,或从事机场安检、值机、VIP服务、航空票务、海乘、高铁乘务等工作。本专业具有就业率高、薪资高、工作品质高等优势。
(四)目前就业情况:2016级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学生为该专业首批学生,入院以来已经有96人分别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意向,达到全年级总人数的72%。
二、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2018年高职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计划特别说明:
根据专业性质及就业岗位要求,女生慎报。
四、报名流程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zsjy.lnpc.cn),点击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窗口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3月15日-3月20日。
3、报名工作结束后,学院报请辽宁省招考办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体检,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4、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2日-5日通过我院招生就业网(http://zsjy.lnpc.cn)对社会公布。
5、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需在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凭报名登记表于4月14日到学院现场交费(报名考试费为120元),同时参加专业的面试、体检。
五、面试体检
(一)时间:4月14日9:00—16:00
(二)地点:辽宁警察学院(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60号)。需交纳本人一寸照片3张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对考生的政治和身体条件要求:
除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外,考生还需符合我院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招考条件:
1、学生就业时需符合民航总局制定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民航发[2007]117号)的要求。
2、年龄不超过20周岁的高中毕业生。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大方,有志于从事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事业,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且作风顽强、纪律严明。
4、身高:男生为174cm~184cm;女生为164cm~174cm。
5、视力:单眼裸视力C字视力表0.7(含)以上:接受屈光性角膜手术后3个月,如其远视力满足标准,视力和屈光度已保持稳定、无明显的手术并发症或后遗症可评定为合格。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6、五官端正,肤色好,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狐臭。
7、面部表情自然,微笑甜美;善于表达,富有朝气;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无口吃、舌短现象;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8、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X”形腿、“O”形腿。
9、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10、经身体初检和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须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CCAR67FS中规定的安全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专业体检。
11、面试、体检费用自理。
(四)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于4月17日在我院招生就业网(http://zsjy.lnpc.cn)予以公示。
六、录取
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省招考办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录取工作并按规定报批备案。
1、录取办法
我院单独招生录取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对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三项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数学”、“英语”成绩高者优先。
2、录取审核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4月20日—26日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和省招考办审批、备案,4月28日—30日经省招办同意将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就业网予以公示,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就业网(http://zsjy.lnpc.cn)查询。
3、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4、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毕业证书、就业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411-86729865 86729906 86729524
2、学院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60号
邮编:116036
网址:学院官网http://www.lnpc.cn
招生就业网http://zsjy.lnpc.cn
3、乘车路线:
(1)大连火车站:从北出口出坐“建设街——大黑石”方向公交,在辽宁警察学院站下车;
(2)大连北站:从北出口出乘坐“前关—新星绿城”方向公交车,在辛寨子广场站下车,在马路对面坐 “建设街——大黑石”方向公交,在辽宁警察学院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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