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软件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1. 具有参加2018年辽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办理高考报名手续、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 在对口升学考试报名中履行了报名手续的中职考生。
二、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其中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要符合如下标准:
1. 身高:男生 173-185cm,女 163-175cm。
2. 视力:双眼矫正视力5.0(C字表0.5)以上,无色盲、色弱。
3. 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纹身、无腋臭、无明显内外八字步;牙齿整洁、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心脏病、哮喘病;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17]16号)要求,我院参照2017年计划标准拟设2018年单独招生专业2个,计划招生120人。详见表1。
表1 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语种 | 计划 |
1 | 610203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3 | 英语 | |
2 | 6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英语 |
四、报名及考试收费
(一)考生报名、填报志愿
报名方式1:考生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方式2:考生可登录我院官网,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18年6月1日—6月25日24:00
(二)志愿结构
志愿表中设两个有序专业志愿栏,即第一、二专业志愿。同时,设置了“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栏。
(三)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院报请辽宁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将于6月27日在我院官网上公布。
考生请于6月27日—7月5日登陆我院官网查询资格审查信息。
(四)缴费
考生报名后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缴费时间:2018年6月1日—6月25日。
现场报名缴费方式:直接到我院财务处缴费。
网上报名缴费方式:在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中按要求缴费。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自己打印准考证,如自己无法打印准考证,请于7月6日到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打印并领取准考证。
五、命题与考务管理
(一)命题
为组织和管理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8〕11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二)考务
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将采取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教务处制定单独招生考试方案,组织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分为“文化课+综合素质与能力”两部分,共计500分。具体考试安排详见表2。
表2 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安排
六、录取办法及结果公布
学院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录取工作,确保考生权益。
1. 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考核成绩+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录取成绩,按1:1.2比例划定普通类最低控制线,达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可获得录取资格。
2. 按照文化素质成绩、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数学成绩必须达到40分以上);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3. 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素质测试与能力、英语、语文、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4. 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 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邮寄录取通知书。
七、申诉及违规处理
1.凡参加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如果在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在成绩公布后的3个有效工作日内向我院申诉。申诉电话:0411-84297099。
2.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中违规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国家法律和学院管理规定处理。
八、新生报到和复查
1. 新生报到时,我院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其他
1. 凡被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不再参加当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
2. 通过单独招生考试入学的考生,在学习期间不得转学。
3. 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统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时可以参加辽宁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就业时可以正常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学院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西路600号
咨询电话:0411-84297066 0411-84297088
传 真:0411-84297077
邮 编:11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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