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2019-03-15 12: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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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11号)文件精神,2019年我院将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制定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第一阶段招生专业及计划 |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年) |
学费
(元/年) |
办学地点 |
|
1 |
林业技术 |
510201 |
3 |
4500 |
南校区 |
|
2 |
森林资源保护 |
510203 |
3 |
4500 |
南校区 |
|
3 |
环境评价与咨询服务 |
520808 |
3 |
4500 |
南校区 |
|
4 |
污染修复与生态工程技术 |
520809 |
3 |
5000 |
南校区 |
|
5 |
畜牧兽医 |
510301 |
3 |
4800 |
北校区 |
|
6 |
饲料与动物营养 |
510308 |
3 |
4500 |
北校区 |
|
7 |
食品加工技术 |
590101 |
3 |
4800 |
北校区 |
|
8 |
园艺技术 |
510107 |
3 |
4700 |
北校区 |
|
9 |
园林技术 |
510202 |
3 |
5000 |
南校区 |
|
10 |
风景园林设计 |
540105 |
3 |
5000 |
南校区 |
|
11 |
园林工程技术 |
540106 |
3 |
4500 |
南校区 |
|
12 |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 |
670405 |
3 |
4500 |
南校区 |
|
13 |
园艺技术(商品花卉) |
510107 |
3 |
4700 |
南校区 |
|
14 |
水利工程 |
550201 |
3 |
5000 |
北校区 |
|
15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550204 |
3 |
5000 |
北校区 |
|
16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工程质量检测) |
550204 |
3 |
5000 |
北校区 |
|
17 |
工程造价(水利工程造价) |
540502 |
3 |
4500 |
北校区 |
|
18 |
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监理) |
540505 |
3 |
4500 |
北校区 |
|
19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560203 |
3 |
4700 |
北校区 |
|
20 |
供用电技术 |
530102 |
3 |
4500 |
北校区 |
|
21 |
木材加工技术 |
510211 |
3 |
4500 |
南校区 |
|
22 |
数控技术 |
560103 |
3 |
4500 |
南校区 |
|
23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640301 |
3 |
5000 |
南校区 |
|
24 |
家具设计与制造 |
580105 |
3 |
4500 |
南校区 |
|
25 |
工程测量技术 |
520301 |
3 |
5000 |
北校区 |
|
26 |
工程测量技术(工程测量与监理) |
520301 |
3 |
4500 |
北校区 |
|
27 |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
520302 |
3 |
5000 |
北校区 |
|
28 |
测绘工程技术 |
520303 |
3 |
4500 |
北校区 |
|
29 |
森林生态旅游 |
510207 |
3 |
4500 |
南校区 |
|
30 |
森林生态旅游(马术休闲骑乘) |
510207 |
3 |
5000 |
南校区 |
|
31 |
酒店管理 |
640105 |
3 |
4500 |
南校区 |
|
32 |
建筑工程技术 |
540301 |
3 |
4700 |
南校区 |
|
33 |
建筑工程技术(BIM) |
540301 |
3 |
4700 |
南校区 |
|
34 |
建设工程管理 |
540501 |
3 |
4500 |
南校区 |
|
35 |
工程造价 |
540502 |
3 |
4500 |
南校区 |
|
36 |
市政工程技术 |
540601 |
3 |
4800 |
南校区 |
|
37 |
建筑室内设计 |
540104 |
3 |
4500 |
南校区 |
|
38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610202 |
3 |
4500 |
南校区 |
|
39 |
软件技术 |
610205 |
3 |
4500 |
南校区 |
|
40 |
动漫制作技术 |
610207 |
3 |
4500 |
南校区 |
|
41 |
通信技术 |
610301 |
3 |
5000 |
南校区 |
|
42 |
会计 |
630302 |
3 |
5000 |
北校区 |
|
43 |
工商企业管理(商业企业管理) |
630601 |
3 |
5000 |
北校区 |
|
44 |
电子商务 |
630801 |
3 |
4500 |
北校区 |
|
45 |
物流管理 |
630903 |
3 |
4500 |
北校区 |
|
46 |
农业经济管理 |
510118 |
3 |
4500 |
北校区 |
|
47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690104 |
3 |
4500 |
北校区 |
|
48 |
家政服务与管理(儿童服务与管理) |
690302 |
3 |
4500 |
北校区 |
|
49 |
物业管理 |
540703 |
3 |
4500 |
北校区 |
|
第二阶段招生专业及计划 |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年) |
学费
(元/年) |
办学地点 |
|
1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560203 |
3 |
4700 |
北校区 |
|
2 |
旅游管理 |
640101 |
3 |
4500 |
南校区 |
|
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610201 |
3 |
4700 |
南校区 |
|
4 |
会计 |
630302 |
3 |
5000 |
北校区 |
|
注:1.招生专业以省教育厅批准结果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2.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二、报名、收费及退费
(一)单独招生第一阶段
1.报名
(1)报名条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和中职考生。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3)报名时间:3月9日-4月8日24时。
(4)报名网址:http://www.lnlzy.cn(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
(5)体检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新生报到后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审合格者,方可参加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否则不予参加考试。考生请于4月10日12:00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纳考务费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即可登陆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20元,具体缴费方式详见2019年单独招生缴费说明(详见招生网站)。
4.准考证打印
已缴纳报名考试费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在4月11日、12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没有缴纳考务费的考生系统不予支持打印准考证。
5.资审合格的考生将于2019年4月13日到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参加考试。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6.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单独招生第二阶段
1.报名
(1)报名条件:已报名参加我省 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不限中职所学专业)。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3)报名时间:5月30日-6月17日24时。
(4)报名网址:http://www.lnlzy.cn(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
(5)体检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新生报到后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否则不予参加考试。考生请于6月 19日12时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纳考务费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即可登陆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20元,具体缴费方式详见2019年单独招生缴费说明(详见招生网站)。
4.准考证打印
已缴纳报名考试费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20日、21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没有缴纳考务费的考生系统不予支持打印准考证。
5.资审合格的考生将于2019年6月22日到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参加考试。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6.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命题与考务管理
(一)命题
为组织和管理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11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
(二)考务管理
1.学院成立考务工作组织机构,加强考务组织管理,规范考核程序。
2.高度重视考试安全工作,切实抓好试卷运送、分发、保管以及组考等关键环节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的落实,强化责任制,规范操作流程。
3.进一步细化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加强监考管理,严格考试纪律,整个考务工作按普通高考相关要求的规定进行。同时提高考试组织工作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 2019 年单独招生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具体详见《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实施细则》
四、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方式 |
考试地点 |
第一阶段 |
4月13日 |
9:00-10:30 |
语文 |
笔试 |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南校区 |
10:30-12:00 |
数学 |
笔试 |
14:00-15:3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笔试 |
第二阶段 |
6月22日 |
8:30-9:30 |
语文 |
笔试 |
9:50-10:50 |
数学 |
笔试 |
11:10-12:10 |
英语 |
笔试 |
14:00-16:00 |
专业综合课 |
笔试 |
6月23日 |
9:00-11:30 |
技能考核 |
实操 |
(二)考试科目
1.单独招生第一阶段考试科目如下:
文化课考试(笔试):详见语文、数学考试大纲,语文、数学各150分,满分3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详见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大纲,满分200分,计入总分。
总分为500分。
2.单独招生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如下:
文化课考试(笔试):语文(80分)、数学(60分)、英语(60分),满分为200分;
专业综合课考试(笔试):详见专业综合课考试大纲,满分为200分。
技能考核(实操):满分为100分;
总分为500分。
(三)考试地点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86号)
(四)违规考生处理办法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五、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
(一)单独招生第一阶段:志愿表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了“服从专业调剂”栏。
(二)单独招生第二阶段:志愿表中只设置2个专业志愿,各专业报考不受考生中职所学专业限制。
六、招生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一)单独招生第一阶段
1.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总分500分。
2.录取控制线
我院单独招生录取时,将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总成绩最低分数要求,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才有机会被录取。
3.录取原则
对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按照“分数(总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对专业志愿(含志愿顺序)、总成绩均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安排专业录取。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二)单独招生第二阶段
1.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专业综合课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满分总分500分。
2.录取控制线
我院中职单独招生录取时,将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文化课、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3.录取原则
对总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考生依次按照文化课总成绩、专业综合课成绩、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以上三科分数相同,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七、录取审核
1.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预录取结果。
2.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3.发放录取通知书。
4.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参加辽宁省2019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八、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一)单独招生第一阶段的考生可于2019年4月16日12时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单独招生第二阶段的考生可于2019年6月27日12时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二)单独招生第一阶段的考生可于2019年4月19日12时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预录取结果;单独招生第二阶段的考生可于2019年6月28日12时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预录取结果。
九、考试成绩复核时间及方式
(一)单独招生第一阶段的考生对本人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有异议,应于4月16日12:00--4月17日12:00前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成绩复核书面申请到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登记,逾期不再受理。复核工作组工作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学院教务处按照纪检监察室登记汇总的复核申请数据,分科打印成绩复核表,并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于4月17日14:00-17:00对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各科目逐一复核确认,由学院纪检监察室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二)单独招生第二阶段的考生对本人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有异议,应于6月27日12:00--6月28日12:00前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成绩复核书面申请到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登记,逾期不再受理。复核工作组工作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学院教务处按照纪检监察室登记汇总的复核申请数据,分科打印成绩复核表,并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于6月28日14:00-17:00对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各科目逐一复核确认,由学院纪检监察室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十、申诉及举报方式
单独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由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024-89875118 024-29515093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86号(南校区)
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10号(北校区)
招生热线:024-89109069(南校区)、024-89872692、81035221(北校区)
传 真:024-29815867(南校区)、024-89878806(北校区)
学校网址:www.lnlzy.cn
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第一阶段)
时间 |
事项 |
3月9日-4月8日 |
考生网上报名、缴纳考务费 |
4月8日-4月10日 |
审查报名学生的参考资格并网上公示 |
4月11日-4月12日 |
考生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表 |
4月13日 |
考试 |
4月14日-4月15日 |
评卷、汇总成绩 |
4月16日-4月17日 |
公布成绩、预录取 |
4月18日-4月19日 |
公布预录取信息、考生网上查询预录取结果 |
4月20日 |
报省招考办审批预录取结果 |
4月25日 |
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结果、邮寄录取通知书 |
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第二阶段)
时间 |
事项 |
5月30日-6月17日 |
考生网上报名、缴纳考务费 |
6月18日-6月19日 |
审查报名学生的参考资格并网上公示 |
6月20日-6月21日 |
考生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表 |
6月22日 |
组织考试 |
6月23日-6月24日 |
评卷、汇总成绩 |
6月25日-6月26日 |
公布成绩、预录取 |
6月27日-6月28日 |
公布预录取信息、考生网上查询预录取结果 |
6月29日 |
报省招考办审批预录取结果 |
7月16日 |
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结果、邮寄录取通知书 |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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