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且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选考科目要求 |
学制 |
学费 (元/人年) |
560103 |
数控技术 |
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不提要求 |
3 |
5000 |
560113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不提要求 |
3 |
5000 |
560204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不提要求 |
3 |
4500 |
560701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不提科目要求 |
3 |
4800 |
560707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不提科目要求 |
3 |
5000 |
56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不提科目要求 |
3 |
5000 |
560501 |
船舶工程技术 |
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不提要求 |
3 |
4800 |
600301 |
航海技术 |
不提科目要求 |
3 |
5000 |
600310 |
轮机工程技术 |
不提科目要求 |
3 |
5000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不提要求 |
3 |
5000 |
540701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3 |
4600 |
610302 |
移动通信技术 |
不提科目要求 |
3 |
见说明2 |
670205 |
商务日语 |
不提科目要求 |
3 |
5000 |
670208 |
应用韩语 |
不提科目要求 |
3 |
5000 |
640101 |
旅游管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3 |
5000 |
640105 |
酒店管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3 |
5000 |
690301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3 |
4800 |
说明:1、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且只建议男生报考,身体条件要求见第八项体检要求。
2、移动通信技术专业是我校与中兴移动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举办,每年学费除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5000元/人年标准收取之外,企业加收培训费每年5000元,合计10000元/人年。
3、招生计划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计划为准。
4、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dlvtc.edu.cn),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志愿设置:两个顺序志愿(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一个服从志愿。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21年3月8日—4月1日。
2.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考试费
请考生于4月2日15:00后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于4月4日前通过电话向招生办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截止时间:4月5日。
缴费标准:依据辽宁省物价局和辽宁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明确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政策的复函》,每位考生每次报名考试费为120元。
报名考试费退费说明:资格审核通过并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因重复缴费的,予以退回多缴纳的报名考试费;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考试的,不退回报名考试费。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请于4月9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
4.考试时间:4月10日。
四、考试办法
入学考试分为普通教育阶段的文化课部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方式为笔试。
所有考生的考试科目均为数学、语文、英语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为400分。文化课部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考核为一张试卷,数学、语文、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方式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文化课、职业适应性测试 |
笔试 |
4月10日 |
09:00-11:30 |
夏家河校区 |
注: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五、录取办法
1.录取控制线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确定比例划定控制线,达到相应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预录取结果,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我校第一阶段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为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于国喜、杨跃权
副组长:辛宪章、李国艳、王连云、孙雪峰、孟丹
成员:许安辉、冯凯、姜国静、孟少武、齐迹、蒋新国、王薇薇、谢尧、王浩、韩学军、曹永仕、王鑫、宋昌平、孟祥忠、杨连福、马希才、洪运国、刘昌斌、张敏、沙聪颖、赵红霞、冯国利、宋华清、李戈文
负责组织制订方案、报名资格审查、实施命题、考试、核分查分、录取等工作;负责监督、保障和责任追究及仲裁工作。
下设7个工作小组:
资格审查组、服务组、命题组、考务组、核分查分组、录取组、安全保卫组。
(1)资格审查组
负责人:王浩
负责部门: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
按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报省招办终审。
(2)服务组
负责人:王浩
负责部门: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财务处、总务处、教务处
负责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报名考试费管理、考生餐饮安排、考试所需物资等。
(3)命题组
负责人:谢尧
负责部门:教务处
负责组织相关教师制订考试大纲、选聘命题教师、命题等工作。
(4)考务组
负责人:谢尧
负责部门:教务处
负责安排考场、选派监考教师、制订考试规则、处理违纪考生等相关工作。
(5)核分查分组
负责人:谢尧
负责部门:教务处、
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安排人员汇总成绩,由相关人员及负责领导签字后交招生就业处;成绩复核由教务处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成绩异议考生查询工作,公布查询电话,第一阶段分数查询和复核时间为4月12日9:00—11:00。
(6)录取组
负责人:王浩
负责部门: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负责录取工作,录取办法按第五条规定执行。
(7)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蒋新国
负责部门: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
负责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卫及卫生清扫等工作。
2.命题与考务说明:依据辽宁省教育厅[2021年]10号文件《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参照辽招考办字[2017]61号文件《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我校制定《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八、体检要求
1.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承认高考和中职对口升学体检结果,入校后组织体检复查。
2.选择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相关体检要求,报名时须提交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考生须于4月10日前将电子版体检报告(体检报告的完整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dazhidanzhao2019@163.com,邮件注明姓名、考生号。未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达标的考生将不能被该两个专业录取。
(1)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 (GB30035-2013)执行。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单招新生与统招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录取规定进行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详见《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 2021年单独招生考生工作实施方案(中职对口升学考生)
一、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1年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且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
招生专业 |
学制 |
学费 (元/人年) |
备注 |
56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5000 |
|
560501 |
船舶工程技术 |
3 |
4800 |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5000 |
|
630302 |
会计 |
3 |
4800 |
|
640101 |
旅游管理 |
3 |
5000 |
|
640105 |
酒店管理 |
3 |
5000 |
|
670102K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3 |
5000 |
师范类 |
说明:1.考生所报专业应与中职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招生计划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计划为准。
3.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dlvtc.edu.cn),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志愿设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与中职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志愿。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21年3月8日—4月1日。
2.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考试费
请考生于4月2日15:00后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于4月4日前通过电话向招生办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截止时间:4月5日。
缴费标准:依据辽宁省物价局和辽宁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明确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政策的复函》,每位考生每次报名考试费为120元。
报名考试费退费说明:资格审核通过并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因重复缴费的,予以退回多缴纳的报名考试费;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退回报名考试费。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请于4月9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
4.考试时间:4月10日。
四、考试办法
入学考试分为普通教育阶段的文化课部分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其中文化课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笔试,总分400分。
其中文化课部分含数学、语文、英语为一张试卷,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合计300分;专业技能测试100分。
考试日程安排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考试方式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船舶工程技术 建筑工程技术 会计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学前教育(师范类) |
文化课 |
笔试 |
上午09:00-11:00 |
夏家河 校区 |
专业技能测试 |
下午13:00-14:00 |
注:1.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可登录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录取办法
1.录取控制线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划定专业技能测试小分控制线,达到控制线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预录取结果,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第一阶段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中职对口升学考试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为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于国喜、杨跃权
副组长:辛宪章、李国艳、王连云、孙雪峰、孟丹
成员:许安辉、冯凯、姜国静、孟少武、齐迹、蒋新国、王薇薇、谢尧、王浩、韩学军、曹永仕、王鑫、宋昌平、孟祥忠、杨连福、马希才、洪运国、刘昌斌、张敏、沙聪颖、赵红霞、冯国利、宋华清、李戈文
负责组织制订方案、报名资格审查、实施命题、考试、核分查分、录取等工作;负责监督、保障和责任追究及仲裁工作。
下设7个工作小组:
资格审查组、服务组、命题组、考务组、核分查分组、录取组、安全保卫组。
(1)资格审查组
负责人:王浩
负责部门: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
按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报省招办终审。
(2)服务组
负责人:王浩
负责部门: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财务处、总务处、教务处
负责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报名考试费管理、考生餐饮安排、考试所需物资等。
(3)命题组
负责人:谢尧
负责部门:教务处
负责组织相关教师制订考试大纲、选聘命题教师、命题等工作。
(4)考务组
负责人:谢尧
负责部门:教务处
负责安排考场、选派监考教师、制订考试规则、处理违纪考生等相关工作。
(5)核分查分组
负责人:谢尧
负责部门:教务处、
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安排人员汇总成绩,由相关人员及负责领导签字后交招生就业处;成绩复核由教务处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成绩异议考生查询工作,公布查询电话,第一阶段分数查询和复核时间为4月12日9:00—11:00。
(6)录取组
负责人:王浩
负责部门: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负责录取工作,录取办法按第五条规定执行。
(7)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蒋新国
负责部门: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
负责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卫及卫生清扫等工作。
2.命题与考务说明:依据辽宁省教育厅[2021年]10号文件《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参照辽招考办字[2017]61号文件《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我校制定《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八、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承认高考和中职对口升学体检结果,入校后组织体检复查。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单招新生与统招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录取规定进行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或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详见《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