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卫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1、2021年单独招生拟招生计划表(高中毕业生)
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制(年)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年) |
备注 |
1 |
护理 |
3 |
|
4800 |
|
2 |
护理(涉外护理) |
3 |
|
4800 |
|
3 |
护理(老年护理) |
3 |
|
4800 |
|
4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3 |
|
4800 |
|
5 |
中药学 |
3 |
|
4800 |
|
6 |
康复治疗技术 |
3 |
|
4800 |
|
7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3 |
|
4800 |
|
8 |
医学美容技术 |
3 |
|
4800 |
|
9 |
眼视光技术 |
3 |
|
4800 |
|
10 |
医学检验技术 |
3 |
|
4800 |
|
11 |
中医康复技术 |
3 |
|
4800 |
|
2、2021年单独招生拟招生计划表(中职毕业生)
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制(年)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年) |
备注 |
1 |
护理 |
3 |
|
4800 |
|
2 |
护理(涉外护理) |
3 |
|
4800 |
招日语考生 |
3 |
康复治疗技术 |
3 |
|
4800 |
|
注:(1)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2)中医康复技术及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女生慎报。
(3)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实行1.5+1.5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后一年半在企业带薪顶岗实习。
(4)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实行1.5+1.5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后一年半在企业带薪顶岗实习。
(5)眼视光技术专业实行1+2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第二年企业入校参与实践教学指导,后一年到企业带薪顶岗实习。
(6)护理(涉外护理)专业考生,录取入学后,外语采用日语教学,请考生慎报。
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健康要求
根据考生高考体检结果及对口升学体检结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报名、填报志愿办法
1、采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形式。要求考生通过学院网站报名系统实名注册,按流程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考生号需到考生所在高中教导处查询。
2、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0日——2021年3月31日中午12:00
3、报名网址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lntlhc.com,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
4、学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的名单将会在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学院官网(网址:
http://www.lntlhc.com)。
5、报名考试费120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
6、考生在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没有缴纳报名费的考生系统不予支持准考证等打印。
7、资格审查合格且缴纳报名费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铁岭卫生职业学院参加考试,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8、免试入学考生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文件执行)。3月31日前向学院提交申请免试录取的证明材料,学院进行初审,逾期不予以处理。
9、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享受高职高专学生同等待遇。学生在校学习期满,达到毕业条件,学院为其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考试
1.考试时间
2021年4月10日8:30-11:30
2、考试方式
所有考试科目全部采用笔试进行。
3、考试科目
(1)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各100分,总分300分。
(2)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课150分(数学、语文、外语各50分)、专业综合课100分、专业技能100分,总分350分。护理(涉外护理)专业外语考试科目为日语,其他专业外语考试科目为英语。
4、考试时间表
(1)高中毕业生
考试时间 |
考试方式 |
考试科目 |
2021年4月10日 |
8:30-11:30 |
笔试 |
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 |
(2)中职毕业生
考试时间 |
考试方式 |
考试科目 |
2021年4月10日 |
8:30-11:30 |
笔试 |
文化基础课、专业综合课、专业技能 |
5、考试地点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地址:铁岭市新城区钟山路21号)。
其他说明
1、录取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录取,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录取控制线的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确定控制线。
3、录取办法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高中毕业生依次按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中职毕业生依次按专业技能、专业综合课、文化基础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学院官网提供录取信息查询,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6、教育厅文件规定,被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可以再参加辽宁省2021年普通高考、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
7、考试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及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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