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
信息标签: | 发布时间: | 2024-03-08 | ||||||||||||||||||||||||||||||||||||||||||||||||||||||||||||||||||||||||||||||||||||||||||||||||||||||||||||||||||||||||||||||||||||||||||||||||||||||||||||||||||||||||||||||||||||||||||||||||||||||||||||||||||||||||||||||||||||||||||||||||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单独考试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2013〕3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7]61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为适应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积极推进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以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载体,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进入学校学习,扩大办学规模,提高生源质量,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技术技能型人才选拔方式,进而有效提高学校的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王剑锋(校党委书记) 瞿 鹏(校 长) 副组长:王丽颖(校党委副书记) 宋志春(副校长) 刘廷辉(副校长) 孙柏楠(副校长) 刘朝辉(副校长) 成 员:吴雪飞(党委宣传(统战)部部长) 盖守双(学生处处长) 曲丽君(教务处处长) 卢玉岭(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 邵 琰(保卫处处长) 刁成海(信息技术中心主任) 张雪峰(党政办副主任) 杨 玲(财务处副处长) 段靖峰(总务(基建)处副处长) 相关系(部)招生工作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单独考试招生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负责单独招生录取日常工作。同时,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安全保障组、纪检监察组、单独招生考务组等四个工作小组。 三、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 四、招生计划、科类及学费标准
注: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一)住宿费标准: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六人间800元/生·学年,八人间费用(以市物价部门批复为准,暂定600元/生·学年)。 (二)学费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 (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困助学措施: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4400元/生、2750元/生两个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 五、报考条件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辽宁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电脑端网址:https://zsgz.cync.edu.cn/;手机端网址http://www.lnzslm.com/cysf/),要求考生通过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并按流程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在学校所设置的单招专业中可同时选择5个顺序志愿,一个服从志愿。 (二)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8点-2024年4月7日17点。 (三)资格审核: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及缴费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否则不予参加考试。资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https://zsgz.cync.edu.cn/(单独招生)。 (四)考试费用:考生需交报名考试费120元/生。缴费方式采取网上缴费,在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中按要求缴费(用支付宝缴费)。交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20点,逾期未缴费者视其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已经缴费的予以退回所交费用。 (五)《准考证》打印: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打印《准考证》;没有缴纳报名费的考生系统不予发放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4月9日-4月12日。 (六)考试时间:单独招生考试拟安排在2024年4月13日举行,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七、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八、命题与考务管理 为组织和管理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92号)文件要求,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附件)。 (一)单独考试的命题、考试与评卷由学校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加强考试全过程监督和检查,做到万无一失。 (二)教务处具体负责制定考试大纲,并对外公布;负责命题、试卷印刷和保管;负责考场安排、监考等考务工作;负责组织人员阅卷、核分以及公布成绩。学校纪委全程负责监督和检查,对考试安全负总责。 九、考试科目及形式 (一)普通类考生(招生对象为高中/中职) 文化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300分。试卷由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专家组统一命题,并按省相关要求组织考试、测试及阅卷工作。 1.文化课考试科目:采取笔试方式,语文100分、数学100分,满分2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笔试方式,满分100分; 3.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课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二)中职类升学考生(招生对象仅为中职) 文化课+专业综合课+专业技能考核,满分:300分。试卷由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专家组统一命题,并按省相关要求组织考试、测试及阅卷工作。 1.文化课考试科目:采取笔试方式,语文、数学共一张卷,每科50分,满分100分; 2.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采取笔试方式,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自然科学基础知识、音乐基础共一张卷,满分100分; 3.专业技能考核科目:声乐(包括声乐和儿歌弹唱两部分)20分、舞蹈(民族舞)20分、钢琴20分、讲故事20分、美术20分,满分100分; 4.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三部分组成。 十、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注:以上时间将根据省教育厅2024年单招日程安排进行调整。
(二)考试地点: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966号)最终以准考证写明的地址为准。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考生登录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https://zsgz.cync.edu.cn/(单独招生)查询考试成绩。 十一、录取工作 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网上录取,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普通类考生(招生对象为高中/中职):录取原则按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分数优先录取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分相同时,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顺序高者优先录取。成绩查看到小数点后两位。中职类升学考生(招生对象仅为中职):录取原则按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技能考核、专业综合课、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分者优先录取。成绩查看到小数点后两位。未录取满的专业,按专业服从调剂,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二)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三)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录取结果在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https://zsgz.cync.edu.cn/(单独招生)上公布。 (四)按照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我校单独招生考试不执行加分政策。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十二、新生报到 (一)新生报到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学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录取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入学资格和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查)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三)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三、申诉方式: (一)通过学校网站,将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考生报考条件、招生计划、文化课成绩、专业综合及技能测试大纲、测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布,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纪检监察组,考生如对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有异议,需要申诉和举报问题,可以向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0421-6681777,投诉信箱:cyszjjw@163.com 十四、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0421-6681668 0421-6681658 2.咨询QQ群:普通类783921299 中职类734219195 十五、联系方式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966号(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邮编:122000 电话:0421-6681668 0421-6681658 传真:0421-6681668 官网网址:https://www.cync.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s://zsgz.cync.edu.cn/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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