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文件为准(待定以省发改委最终公布为准)
三、毕业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四、报名及收费
(一)考生报名
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可以参加我校组织的单招考试报名。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同时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并于2025年3月26日前联系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
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到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1号楼101室)(8:30-11:30,13:30-16:00)。
报名方式2:网上报名,考生登陆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官网(
http://www.lnli.edu.cn),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25年3月11日—2025年4月5日。
(二)志愿结构
1.普通高中(含中职)类考生志愿表中设四个专业志愿栏,即一、二、三、四专业志愿。同时,设置了“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栏。
2.对口中职生考生志愿表中设三个有序专业志愿栏,即一、二、三专业志愿。同时,设置了“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栏。
(三)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校报请辽宁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将在网上公布(网址
http://www.lnli.edu.cn)。
考生可于2025年4月6日-4月8日,登陆我校网址查询资格审查信息(网址
http://www.lnli.edu.cn)。
(四)缴费
1.考生报名后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交费时间:2025年3月11日—2025年4月5日。
2.考生缴费方式:在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中按要求缴费。缴费完成即为确认报名成功。缴费完成后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退费规定:依据辽教发〔2006〕76号,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杂费和住宿费。月退费标准为学年学费、住宿费标准除以10个月的平均值。
4.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标准:六人间(900元/年)。
5.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奖、助学金: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800元/年·人;二等3150元/年·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年·人)等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人;二等1000元/年·人;三等600元/年·人)。校内评审委员会根据《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手册》奖学金实施方案进行评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设立的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获批后,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
(3)其他资助方式: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自己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8:00-4月11日20:00。如自己无法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指定时间到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打印并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面试时间详见考生准考证。
五、体检要求
(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空中乘务招考条件:
1.身高:女生164-173cm;男生174-183cm;(以专业体检测量净身高为准,请考生依据自身情况报考)。
2.年龄建议在2005至2008年之间出生的考生,国内部分航空公司对员工年龄有要求,不在上述范围内考生请慎重报考。
3.视力:每眼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4.五官端正,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牙齿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纹身,无狐臭。
5.面部表情自然,善于表达,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6.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7.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X”型腿,无“O”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
(三)报考民航运输服务专业的考生,需符合我校招考条件:
1.身高:女生162-175cm;男生172-185cm;(以专业体检测量净身高为准,请考生依据自身情况报考)。
2.年龄建议在2005至2008年之间出生的考生。国内部分航空公司及机场对员工年龄有要求,不在上述范围内考生请慎重报考。
3.视力:每眼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2,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4.五官端正,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牙齿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纹身,无狐臭。
5.面部表情自然,善于表达,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6.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7.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X”型腿,无“O”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
(四) 报考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考生,需符合我校招考条件:
1.年龄17-25周岁之间,身高:女生162-173cm,男生172-183cm。
2.视力:每眼矫正视力c字表0.4以上,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3.五官端正,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牙齿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纹身,无狐臭。
4.面部表情自然,善于表达,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5.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6.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X”型腿,无“O”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
7.外语语种为英语。
(五)报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考生,需符合我校招考条件:
1.身高:女生162-173cm 男生172-183cm;
2.视力:每眼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3.五官端正,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牙齿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纹身,无狐臭。
4.面部表情自然,善于表达,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5.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不晕车。
6.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X”型腿,无“O”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
(六)报考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的考生,需符合我校招考条件:
1.身高:女生162-173cm 男生172-183cm;
2.视力:每眼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3.五官端正,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牙齿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纹身,无狐臭。
4.面部表情自然,善于表达,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5.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6.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X”型腿,无“O”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
(七)报考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需符合我校招考条件:
1.招考条件
外形条件满足未来职业岗位要求:年龄在17-25周岁之间;女生身高≧157cm,男生身高≧168cm;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0.4以上,无色盲、色弱;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心脏病,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及传染病。
2.身体素质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够适应未来职业岗位要求,包括力量、耐力、速度、灵敏及柔韧素质。
说明:其他专业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即可。
六、命题与考务管理
(一)命题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流程和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二)考务管理
1.学院成立考务工作组织机构,加强考务组织管理,规范考核程序。
2.高度重视考试安全工作,切实抓好试卷运送、分发、保管以及组考等关键环节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的落实,强化责任制,规范操作流程。
3.进一步细化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加强监考管理,严格考试纪律,整个考务工作按普通高考相关要求的规定进行。同时提高考试组织工作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 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25年4月12日,具体时间详见考生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及考核形式
1.已报名参加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考试科目如下:
(1)笔试:考试科目: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每科满分150分,总计满分450分。
(2)面试: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民航运输服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需要面试,面试满分300分。
(3)体育加试:报考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体育加试,加试科目:100米、原地推实心球、立定三级跳远,总计满分300分。
2.已报名参加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中职毕业生的考生(仅限中职毕业生报名)考试科目如下:
考试科目:数学150分、语文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50分、职业技能考试300分(即专业技能测试200分+职业素质面试100分),总计满分750分。
(三)说明
1.数学、语文两门课程考试内容在辽宁省2025年高考考试大纲范围内。
2.面试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体育加试、职业技能考试内容见我校招生信息网专业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体育加试、职业技能考试考试大纲。
八、招生录取办法
(一)已报名参加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学校根据笔试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空中乘务、民航运输服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未录满的专业,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分数高低,择优录取。
(一)空中乘务、民航运输服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等专业录取办法:
笔试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面试考试合格的考生,以面试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按面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面试考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笔试考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二)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录取办法:
笔试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体育加试合格的考生,按照体育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体育加试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录取。若笔试考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三)其他专业录取办法:
笔试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笔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四)其他:
本校单招录取不执行各项高考加分政策。
(二)
已报名参加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中职毕业生的考生(仅限中职生报名)
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未录满的专业,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分数高低,择优录取。
笔试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方可得到录取资格。笔试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职业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加职业技能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考生职业技能成绩、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本校单招录取不执行各项高考加分政策。
九、考试成绩查询、复核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及录取审核
(一)在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的监督下,考试成绩由教务处汇总后,签字盖章送交招生就业处,并备份存档。由招生就业处在官网公布成绩,考生可通过官网登录报考平台查询成绩,查询网址:
https://lnqg.itez.com.cn/enip/web
(二)考生如果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诉,对成绩进行复核,具体复核时间以学院官网公布为准,复核成绩电话:0411-66864899。
(三)招生就业处按照录取办法及原则,在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监督下,进行预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查询网址:
https://lnqg.itez.com.cn/enip/web
(五)将已审核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
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
说明:
1.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得调整专业,也不能再参加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2.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十、考生咨询、申诉及举报电话
招生就业办公室:0411-66864822
学校纪委办公室:0411-66864802
十一、学校招生宣传方式
学院通过官网、招生QQ群、微信、直播等进行线上宣传,招生简章送达生源学校等线下宣传方式;不以任何方式或与任何机构联合进行有偿招生。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新生报到和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电话:0411-66864822 66864899 66864867
传 真:0411-66864822 QQ咨询群:332664120
网 址:
http://www.lnli.edu.cn
学院地址:
金州校区:大连市金州新区金港路288号
开发区校区:大连市金州区东北三街26号
邮政编码:116100
附件:
1.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2.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应急预案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2025年3月
附件1: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
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组织和管理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关于做好辽宁省2025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5〔60〕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命题工作应按照有助于促进分类招生改革、有利于科学选拔优质生源的原则实施,同时,要有利于考试的科学公正、安全高效与准确规范。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组织的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命题工作。
第二章 命题部门
第四条 在辽宁省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建立命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相关负责人,指定教务处、基础教学部负责命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落实保密措施,做好保密工作;
二、制订命题工作的实施方案;
三、选聘命题人员;
四、负责命题工作的具体实施;
五、考试结束后将试题及相关资料归档并对命题工作进行总结。
第三章 命题管理人员
第五条 命题管理人员应当是坚持原则、作风严谨,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遵守保密工作规定,身体健康,适合封闭命题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命题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二、负责核对考试大纲和教材;
三、负责组建命题组,审查、培训教师;
四、负责命题的组织与实施、题库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命题的安全保密管理与监督;
第四章 命题教师
第六条 命题教师按学科组成命题组。命题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命题组长在命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认真贯彻执行单独招生考试命题要求、工作规定、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三、主持本组命题,制定命题实施方案;
四、执行命题方案,做好协调工作;
五、负责试卷组配、审定工作,并对试卷质量负责;
六、做好本组安全保密工作;
七、参与试卷质量分析及有关命题科研工作。
第七条 命题组一般由2—3名命题教师构成。命题教师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参加命题相关培训,掌握命题原则和要求;
二、接受安全保密教育,履行保密责任;
三、组织专家研磨,把握命题依据和范围;
四、配合组长完成命题任务;
五、制定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
六、检查、校验、修改试题,保证试卷质量。
第八条 命题教师由二级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推荐,领导小组在推荐的名单中遴选,形成命题组。命题组长从被选出的命题教师中遴选。命题教师的推荐要做到实事求是,遴选要做到公平公正。命题教师每年应当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一定数量的更换。
第九条 命题教师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一、责任心强,作风正派,遵守纪律,严守秘密,能同他人合作共事;
二、长期从事相关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一般应具有讲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熟悉本学科考试大纲,了解教学实际情况和教育测量学的基本理论;
四、身体健康,适合封闭命题工作。命题组长在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当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和一定的权威,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五.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
第五章 命题标准
第十条 命题范围与依据,原则上遵循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中、中职、高职各专业教学标准及考试大纲。以教育部颁发的职业教育文化基础课(公共课)教学大纲和省教育厅颁发的《辽宁省职业教育中、高职对口升学考试纲要》为考试的主要参考范围与命题的主要参考依据;以国家和省教育厅推荐使用的国家规划教材为有关考试课程的主要参考教材。
第十一条 命题要以考核学生的综合能力为主,不出偏题、怪题和难度较大的题目。要突出职业教育的特点,要重点考核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专业综合能力、实践能力、基本素质能力。
第六章 命题任务实施
第十二条 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命题工作流程及相关环节一般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命题准备阶段、命题实施阶段、命题交接归档阶段。
一、命题准备阶段
(一)制定命题计划。根据命题需求确定命题科目种类及其考试大纲;确定命题指导思想、方式和用题原则;建立命题工作管理和实施体系,成立领导小组,配备相关专职人员;确定命题各环节的时间安排。
(二)组建命题组。入闱前一周选聘命题教师,选定命题组长。提前一天通知命题教师。
(三)落实费用预算。命题实施前一个月,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根据命题任务编报经费预算,报院领导审批,在预算审批之后方可组织命题。
(四)命题准备工作。确定入闱地点,与命题场所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命题场所安保条件;配备相关的工作设备及物品,创造适合的工作条件。
二、命题实施阶段
(一)培训命题教师。对所有涉密人员进行严格审查,进行保密纪律教育,培训教育测量学基本知识,介绍相关学科课程标准及理念、命题工作流程、试题试卷规范,对命题内容和质量提出要求。
(二)签订保密协议。按照保密要求从事命题工作,所有涉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条款,签订保密协议或保密责任书。
(三)命制试题。命题组长根据命题任务,在现有的试卷结构和难度要求下,根据命题教师的教学和研究专长,对每个命题教师(包括自己)分配相应的试题(不同题型、不同内容和难度),并督促命题教师按照试题的质量要求和数量要求完成命题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试题及答案。在命题教师提交试题及答案后,命题组长要认真审查试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供命题教师参考。
(四)组配试卷。命题组长、命题教师根据试卷结构,从教师命制的试题中初步挑选符合要求的试题。确保基本覆盖考试大纲,不超纲。注意内容和难度搭配,要基本符合命题任务的难度要求。试题情境的选取要考虑到学科特点,既要具有人文或科学价值,还应具有学科能力考查的价值,实现能力考查的目标。
(五)试题研磨。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在学科组长的组织管理下,讨论组配试题,多次修改,达到所有命题教师均对试题无疑问、无争论。在讨论过程中,注意调整试题难度。所有成员应对试题的规范性等问题达成共识,确保试题无政治性、公平性、科学性问题。
(六)编辑排版。命题组长组织教师对试卷、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进行编辑和排版,形成原稿。确保试卷和参考答案的题型、题量和分数相互对应且符合要求,排版便于考生对试卷的阅读。
(七)校对审核。由命题组长组织教师对原稿按照审校表进行校对审核,审核无误后在原稿上签字确认。
(八)政审。由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人对试卷进行政治审查,确保试卷无政治敏感问题。
(九)终审验收。由学科秘书进行终校试卷、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确认无误后,在试卷袋封面登记相关信息,形成试卷清样。清样要整洁、无污点,图标、字迹清晰。
(十)提供答题卡参考。对于初次进行考试或者更换题型的科目,命题组向制卡人员提供答题卡参考。
(十一)试卷分装密封。由保密员负责拷贝数据,销毁过程性涉密材料,清空电脑。由学科秘书与命题组长一同分装试卷、答案、原稿及光盘,符合无误后密封。试卷袋封面上各项目填写正确、清晰、完整,试卷袋粘贴密封条,加盖密封章。
三、命题交接归档阶段
(一)试卷交接。命题管理人员与试卷印制负责人员办理试卷交接手续,检查准确无误后交接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二)答案交接。考试结束后,命题管理人员与评卷负责人员办理答案交接手续,检查准确无误后交接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三)入库归档。考试结束后,命题管理人员与保密员办理原稿及未使用考卷的交接手续,检查准确无误后将使用试卷的原稿与未使用的试题分类入库归档。
第七章 命题工作保密管理
第十三条 命题保密工作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秩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实行层级责任制管理。教务处负责对参与命题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第十四条 涉密人员应当包括参加命题工作的所有人员。聘请命题教师前,严格执行资格审查制度。参加命题工作的所有人员身份对外保密,不得以与命题有关的身份或个人名义参加相关的补习、辅导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暗示有关试题的任何内容及命题工作情况;不得以命题专家的身份出席会议、接受采访或发表文章,也不得以个人名义编写或审核相关的复习资料或发表相关的文章。
第十五条 推荐命题教师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做好命题人员身份的保密工作。涉密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命题管理人员须与学院签订《命题管理人员保密责任书》,命题教师须与学院签订《命题工作保密协议书》。
第十六条 涉密人员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处理和存储与命题有关的文件和试题,任何与试题有关的内容都不得带出;不得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公共通讯手段与命题教师讨论和传送与试题有关的内容;不得询问与本人无关的命题情况和内容。
第十七条 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一般采用全封闭工作形式,具体规定如下:
一、命题参与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等均属保密材料,不得对外泄露。
二、命题工作期间,命题人员与外界隔离,撤消命题工作间的电话,所有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及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等电子设备进入命题场所,不得利用电话、手机、计算机网络等通讯手段自行与外界联系。
三、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命题工作一律在规定的命题工作间进行。除命题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命题工作间,与试题有关的物品不得擅自携带出命题工作间。
四、非命题工作场合,注意防止无意泄密。非工作时间,命题人员之间不得谈论或交流命题情况。
五、命题工作所需的纸张、笔记本、工作用笔、题卡、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等统一配制提供,所有与试卷有关的内容必须全部写在保密本或保密纸上,不得在其他任何载体上书写、记载。保密本、保密纸、打印稿和有关材料在命题结束时严格做好整理、汇集、装订、上交,不可自行销毁,应统一交到保密室处理。
六、全部计算机和打印机设备由命题管理人员统一负责,并登记分发给各工作组,在组内使用时统一由组长负责。任何非工作时间所有存储介质应由命题管理人员统一接收履行交接手续。命题结束后统一将命题相关内容删除。
七、每个阶段的工作结束后,所有命题人员应对自己的房间和工作室进行保密检查,特别是仔细清理工作室,查看有无遗失试卷、材料、文件、笔记本、移动存储介质等,做到“片纸不留”。
八、启用后的试题、试卷在保密期内仍存放在工作间内。如需调用,经闱内主管领导同意可以调用。
九、遇有意外情况,必须立即向命题部门负责人和有关领导汇报,以便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发现试卷、命题材料、文件等丢失或被窃,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设法挽回损失。如遇特殊情况按应急预案处理。
附件2: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应急预案
为保证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顺利进行,现将可能发生的紧急事件进行预案,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一、工作原则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听从指挥果断行动,分级负责严格管理,快速反应有效控制,重在预防处置依法。
二、相关应急事件及处理意见
1、在考试过程中发生由于交通事故、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时,应安抚考生情绪,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并上报相关部门申请保留该批考生该场次考试资格,择期启用备用卷免费参加该科目考试。
2、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时,应尽力组织事态蔓延,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并及时上报。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如果考生不服从劝解,应终止该场次考试,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不允许涉案人员离开考场,并按照有关考务规定进行详细记录。
3、在考试过程中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件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并及时上报。
4、在考试过程中发生突然停电时,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应立即启用备用电源,并保证考试正常进行。如果属于区域大面积停电,应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确认恢复供电时间。考点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保留该批考生该场次考试资格,择期启用备用卷,免费参加该科目考试。
三、考场突发疫情情况及其他偶发事件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