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要求,制定《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略)
二、报名条件:
1、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2、录取考生身体健康情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三、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
说明:1、填报志愿时以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为准执行。
2、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经录取后,与统考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收费标准、就业安置、升学考试、入伍参军等方面)。
3、学费、住宿费收、退费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均为4500/年。学生住宿费收取标准(1、2、3、4号楼)六人间800元/生/年,八人间600元/生/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根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精神执行。
4、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助学金:具体评定办法、要求、申请流程请登录http://www.lngc.edu.cn/xsc/查询
国家助学贷款: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大学生可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报到时走“绿色通道”进校学习。
学费减免: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学费减免的制度执行,孤儿学生可以提出学费、住宿费减免申请,由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执行。
5、根据国家、省教育厅单独招生文件等相关规定,经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入校后不能调转专业。
四、报名、填报志愿等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填报志愿要求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报名网址:www.lngc.edu.cn;手机端报名网址:http://lqcx.lngc.edu.cn/wsbm/
2、报名时间:2025年3月11日-4月7日(截止到16:00)
3、填报志愿: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可报三个有序志愿,同时设置了“专业服从调剂”栏。中职考生可以跨专业报考,不受原专业限制。
(二)资格审查
资审合格考生名单将于4月8日16:00前在报名系统上公布(网址:http://www.lngc.edu.cn ),请广大考生及时查询,同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
(三)报考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报考费标准:120.00元/生
2、缴费时间:3月11日——4月9日12: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注:已缴费拟放弃报考资格的考生请于4月9日12:00前申请退还报考费。逾期不予处理。
3、缴费方式:网上缴费。通过学院单招报名系统中的缴费端口支付宝缴费,缴费时必须注明考生姓名和报考专业。缴费咨询电话:0415——2598055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已缴费的考生请于4月10日8:00——12日8:00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也可到学院招生办公室打印,地点: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报告厅东侧二楼)
五、考试及命题工作:
1、命题方式:(略)
2、考试科目及分值:
高中毕业考生考试科目:文化基础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基础测试30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满分400分。
中职毕业考生考试科目: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30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满分400分。
3、考试时间安排:
注:考试时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准考证上要求的必带物品
4、考试方式:线下笔试
5、考试地点: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综合楼
六、录取办法:
1、考生成绩:考试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及政策加分组成。加分政策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实行。
2、录取原则:学院综合考虑各方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分数优先”同时结合志愿原则录取。对于超过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分配到未录满专业。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以文化基础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文化基础测试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方式:单招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14日12:00,考生可通过学院单招报名系统查询,也可拨打学院招生咨询电话查询:0415—6228800 6229900 。对考试成绩有疑议的可拨打教务部门电话:0415—2598290进行申诉,申诉截止时间为4月15日12:00。
4、放弃录取资格申请:参加考试的考生拟放弃录取资格,请于4月15日12:00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格式要求在报名系统通知公告栏查询)。逾期所有预录取的考生将不予退档(重复录取除外)。
七、录取审核:
1、4月25日前,学院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5月15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3、参加单招考试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辽宁省2025年普通高考。
八、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将违规情况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申述及举报方式:
为监督我院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学院纪委开通监督举报电话:0415---2596767,考生及家长也可对本院招生考试工作中的违规违纪现象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十、招生宣传方式渠道:(略)
招生网址:www.lng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415—6228800 6229900(兼传真)
2025年单独招生工作流程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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