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单独招生(招收高中毕业生)专业及计划分布表
注: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各专业不限语种,但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填报志愿
(一)报名时间: 3月14日至3月26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学院官方微信平台报名,添加关注“辽宁理工学院”六个汉字,点击“单招报名”,要求实名注册(必须和高考姓名、身份证件等一致),考生号在考生所在高中教导处(政教处)自行查询。
(三)志愿设置:高中毕业生最多可填报两个顺序志愿,一个服从志愿。
四、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一)资格审查:学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省招考办进行资格终审,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二)信息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的名单将在学院官网上公布,请考生关注网站通知。具体网址:http://www.lise.edu.cn 查询审核结果也可登录学院官方微信平台进行查询。
(三)报名考试费:考生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采取网上缴费和现场缴费两种形式,网上缴费的考生,3月14日至3月26日到附近的锦州银行汇款缴纳报名费,也可到其他银行汇款。接收报名费的对公账户信息公布在微信报名页面。现场缴费的考生,3月22日至3月26日到学院综合楼108财务处现场缴纳报名费。
(四)领取准考证:考生自带一寸红色底片免冠近照,于考试前一天(4月6日13:30-18:00)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实验楼205室)领取准考证。
五、命题及考试
(一)命题
为组织和管理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8〕11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辽宁理工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详见本办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高中毕业生于4月7日(周日)到辽宁理工学院参加考试,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考生可于3月20日之后登陆学校网站查询考试大纲。
(二)考试
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执行。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1.考试科目:文化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300分。
(1)文化课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每科各100分,满分200分,采取笔试方式;
(2)职业适应性测试:对考生职业适应性进行测试,满分100分,采取面试方式;
2.考试时间: 4月7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时间安排表
3.考试地点:辽宁理工学院(地址: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号)。
(三)评卷
采取封闭式评卷方式。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六、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4月16日-20日实施录取,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录取分数线的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文化课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录取分数线。
(二)录取办法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以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考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总分相同时,按数学、语文、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依次录取。
(三)录取结果查询
1.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4月24日后,考生通过微信平台“单招录取查询”、学院网站招生页面http://www.lise.edu.cn/zhaosheng或招生查询电话0416-7980195查询录取信息,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3.发放录取通知书。
4.按教育部规定,凡被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高中毕业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七、领导与监督机构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本校单独招生工作,对考试安全负总责。
组 长:何辉
副组长:刘兴富、赵春利
成 员:崔红军、罗娟、刘英宏、鲁印权、刘成宏、路晓东、赵辉、周军(按拼音顺序)
工作职责:
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本校单独招生工作,对考试安全负总责。研究解决单独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审核招生专业及计划编制方案;审定上报文件;负责组织制定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实施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考务组、安全保障组、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招生录取组
组 长:崔红军
成 员:招生办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单独招生宣传工作;
2.负责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编制、招生考试方案制定及单独招生申报工作;
3.组织考生报名、考生信息审核及准考证打印工作;
4.负责单独招生录取及备案工作;
5.负责公布录取信息工作;
6.负责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工作
7.负责单独招生工作总结报告的撰写,并上报省教育厅。
(二)考务组
组 长:赵辉
副组长:赵利、刘晓钢、杜晓光、刘娜
组 员:教务处、相关系(院)部分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考试大纲、专家组命题、试卷印刷、考场安排、监考、判卷、核分等考务工作。
2.考试结束后负责将考试成绩报送到招生办。
(三)招生保障组
网络保障组长:罗娟
安全保障组长:路晓东
后勤保障组长:刘成宏
收费保障组长:刘英宏
成 员:相关部门人员
工作职责:
1.网络保障组负责对报名系统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对考生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网络问题随时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网络安全与保障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网络故障,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充分保证网络畅通及录取数据的安全。
2.安全保障组具体负责考试、录取场地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持、车辆疏导和安置工作。
3.后勤保障组负责供电、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期间的电源正常运转。
4.收费保障组负责学生考务费的收取。
(四)纪检监察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纪委。
组 长:鲁印权
成 员:纪委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及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情况,及招生考试违规事项。
八、申诉举报及违规处理方式
考生发现工作人员在考试、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规现象,实名向学院纪检监察组举报,举报电话:0416-7980196。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十、新生报到和复查
1.单独招生的新生报到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学院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工作时间表
注:本表为具体工作安排,如有工作与教育厅时间不一致,则以教育厅规定时间为准,完成相关单独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