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何氏医学院2018年高职单独招生考试考生须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18年辽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完成普通类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考生。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同时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 号)规定的免试条件。
2.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辽宁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报名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二、招生计划
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数 |
学制 |
招生对象 |
医学美容技术 |
50 |
三年 |
高中毕业生 |
康复治疗技术 |
25 |
三年 |
高中毕业生 |
眼视光技术 |
25 |
三年 |
高中毕业生 |
(注: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三、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要求考生实名注册报名,考生号需到考生所在高中教务处查询。
每位考生在学校所设置的单招专业中可同时选择3个顺序志愿,1个服从志愿。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15日至3月30日 (截止时间3月30日 16:00)。
3.报名网址:http://www.lnzslm.com/hsyx
4.缴纳报名考试费: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120元/生。
缴费方式:
(1)汇款:3月15日-3月30日,汇款时务必注明考生姓名及考生号,以便于学校进行考生资格审核。
收款单位:辽宁何氏医学院
汇款账号:21001423901052502452
开户行: 建行皇姑支行淮河分理处
(2)现场缴费:3月28日-3月30日(三天),到辽宁何氏医学院财务处(管理中心303室)交费。
注:以上两种方式缴费时间均截止到3月30日16:00,逾期未缴费者视其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资格。
5.资格审查:
辽宁省招考办将对报考我校学生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与考生高考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基本信息与高考报名信息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
6.准考证打印:
考生请于4月10日-13日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情况,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可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命题及考试
1.命题:学校自主命题考试。
2.考试科目: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100分,总分400分。
3.考试时间及安排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18年4月14日 |
9:00—10:00 |
数学(笔试) |
10:30—11:30 |
语文(笔试) |
13:30-17:30 |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
4.考试地点:辽宁何氏医学院(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泗水街66号)
5.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6.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符合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录取工作
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1.考生录取成绩由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三部分组成。考生总成绩低于240分不予录取。
2.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按语文、数学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排序。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六、录取审核
1.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2.预录取名单经省招考办审核通过后,学校将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公布,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3.经省招考办审核如出现考生被我校和其他院校同时预录取时,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我校提出同意录取或放弃录取的申请,否则不能被我校录取。
4.按照教育部规定,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辽宁省2018年普通高考。被录取的考生在收费标准、学籍注册、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七、新生报到
1.新生报到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学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录取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入学资格和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查)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申诉方式
1.通过学校网站,将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考生报考条件、招生计划、考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布,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有序进行。
2.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纪律由学校纪检监督组负责,考生对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有异议者,需要申诉和举报,可以向学校纪检监督组反映,联系电话024-88076283。
九、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泗水街66号
邮编:110163
电话:024-88053145、18624007162、15004090911
学校网址:http://www.he-edu.com